监督问责让权力不再任性
15种不作为、不担当情形,每一种都可以让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处理。这一负面问题的清单,划出了治理“为官不为”的底线,失职者当查,不为者得咎,每名领导干部都应扪心自问,为之惊醒。
权为民所赋。民心的托付常使我们敬畏权力,唯恐力所不及而贻误了党和人民的事业,这是权力意识中可贵的民本思想和自律精神。焦裕禄、杨善洲、沈浩这些优秀的领导干部典型,所以能兢兢业业为百姓干事业、谋福祉,在于他们时刻记挂着民生的艰难,感受着民心托付的温度,心中有百姓,肩上有责任,鞠躬尽瘁,丰碑永存。
与此对照,某些干部,有权即任性,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满足一己之私的工具。如果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前,一些干部胡作为、乱作为是任性,那么在整风肃纪、打虎拍蝇新常态下,一些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也是一种任性。有的怕事不敢为,信奉“无事一身轻”,怕引火烧身;有的懒政不想为,一张报纸一包烟,优哉游哉过一天;有的平庸不能为,因为本领恐慌,甘愿止步不前;有的为私不愿为,不合意的就打折扣、做选择,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凡此种种,损害了党的形象,延误了事业发展,辜负了群众期望。
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防止公权任性,就要立规矩、守规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各级党组织在从严监督、从严问责上下功夫,就要把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发现功能发挥出来,把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的监察功能发挥出来,把干部考核、述职述廉、谈心谈话的预警功能发挥出来,把组织函询、诫勉谈话、任前谈话的提醒功能发挥出来,把信访举报、责任追究、专项整治的问责功能发挥出来, 真正让不作为、不担当的干部感到压力、付出代价,真正让权力在制度的监督、制约之下运行。
当前,经济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进入“转型期”,我们的干部,要从思想深处告别行政意志,学会在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让勇于担当和积极作为成为全市新风,用越来越多的正能量提纯我们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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