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12月26日下午,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显义主持。
大会主席团成员出席了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洪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成杰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团长关于讨论情况和酝酿候选人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辽阳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概算)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通过了《议案审查报告》(草案);通过了关于接受辞职的决定(草案);通过了补选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名单。
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辽阳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决议(草案);《关于辽阳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概算)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草案);通过了《辽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通过了《关于辽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通过了《关于辽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通过了《关于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以上报告,提请辽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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