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致驻区复工复产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企业家朋友们:
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根据《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5号)》相关要求,在复工复产陆续展开的特殊时段,更要严守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两个底线”。为切实保障全区企业安全发展和员工身体健康,和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向所有陆续开展复工复产的企业家们提示如下: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细致组织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切实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做到敬畏生命,安全第一。
2、制定完善的复工复产方案。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的风险评估,紧盯重大危险源、动火作业、带电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机械操作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高危行业企业、高危作业环节要严格执行开工审批程序,做到不达标不开工、不安全不生产。
3、制定疫情期间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对员工上下班、防护、消杀、测温、办公、聚集、就餐等环节作出细致规定,统筹安排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和废弃口罩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减少人员聚集,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做到有备无患。
4、组织针对性的岗前培训。对新招录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转岗换岗和休假复工人员进行针对性岗前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要讲究培训的方式方法,可采取微信群、网络课堂等形式组织,避免大规模集中培训。
5、搞好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话、微信等即时通讯及在公共区域设置防控工作宣传栏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科学引导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
各驻区复工复产企业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要严格做到“六不”:
1、疫情防控物资器材准备不足、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开工;
2、生产设备设施未检查检修的不开工;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落实的不开工;
4、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的不开工;
5、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的不开工;
6、以及其他不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开工。
防控疫情,事关重大;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勠力同心,携手同行,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安全条件,为和平区疫情防控做出应有的贡献!
和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