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因爱被骗900多万元网络交友要谨慎
今天是5月20日,是不少年轻人表达爱意的日子。不过,甜蜜时刻也要谨防“甜蜜陷阱”。记者昨天下午从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举办的网络情感类诈骗犯罪情况通报会上获悉,2020年,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涉网络诈骗案件50起,涉案金额1272万元,其中网络情感类诈骗占比44%,骗取的钱财占所有网络诈骗涉案金额的73%,达到900多万元。
“在典型的网络情感类诈骗案件中,聊感情是实施诈骗行为的主要切入口,缺少感情寄托、渴望感情依托的人群更容易上当受骗。”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业务主任周文柱介绍,在办理的网络情感类诈骗案件中,犯罪媒介多以网络为主,诈骗对象不受时空限制,除了巨大的财产损失,网络情感诈骗更给受害人带来难以弥合的情感创伤。
在去年我们报道过的一起网络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通过婚恋网站组织的相亲聚会与被害人相识,随后借恋爱关系实施诈骗,导致被害人损失钱款3万余元。日前案件犯罪嫌疑人沈某因犯诈骗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多数婚恋网站注册门槛低、信息审核难,存在不同程度的信息不透明、资料掺假等现象,为情感诈骗等违法行为埋下隐患。”周文柱介绍,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情感平台渠道多样化,诈骗行为也呈现出“三步走”的模式,并逐步走向“公司化”运行。
第一阶段,犯罪分子在婚恋网站、交友APP、交友群等各种社交平台上精心包装个人形象,伪装成高富帅或者白富美吸引异性;第二阶段,逐步与受害人建立感情。与以往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同,犯罪分子会表现出极大的耐心,不少受害人在被骗后表示自己一度十分警觉,但在犯罪分子的糖衣炮弹下,最终还是进入了其精心布置的“甜蜜”陷阱;第三阶段,编造理由骗取钱财。
2018年起,一个以销售玉石为名的诈骗团伙开始不断招募业务员。表面上,他们的主要业务是通过网络销售玉石珠宝,实则是在社交平台上包装年轻女性形象,随机搭识不特定男性,继而以确定恋爱关系,要求其购买玉饰作为定情信物,在微信上转账如520元、3344元、1314元、999元等具有特殊意义的金额,骗取被害人钱财。
经过深入调查和获取证据后,嘉定公安机关将犯罪团伙27人一举抓获。目前,该团伙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一年零十五日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接下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将加大对重大、疑难、复杂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力度,同时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的办理质效,发挥诉讼监督职能,推动公检法协同联动,进一步加强电信犯罪预警宣传,增强人民群众自身的防范意识。
文字:秦建,图片:张晓冬,编辑:倪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