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资源局征收土地公告(沪(松)征地告2021第554号)
项目名称 | 松江烈士陵园二期改扩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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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松江区 |
项目位置 | 松江区车墩镇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1〕第5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2021年08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88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公共绿地(松江烈士陵园二期改扩建项目)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车墩镇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车墩镇南门村第八村民小组农民集体6876.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18.9平方米、建设用地5384.8平方米、未利用地472.9平方米
2、松江区车墩镇南门村第五村民小组农民集体13088.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226.8平方米、建设用地7862.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9965.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245.7平方米、建设用地13246.9平方米、未利用地472.9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征地事务机构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745002监督电话:37735966
联系人:顾伟效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4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1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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