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路口他一周吃了5张罚单交警不冤
近日,小嘉收到多位市民来电反映称,他们因为驾车在城中路温宿路路口掉头,收到了电子警察抓拍的“危险路段掉头”的违法通知书,每次违法罚款200元,一位市民甚至在一周时间内接连收到5张罚单。
路口有掉头标志,也遵守了信号灯,为什么还会收到罚单?“危险路段掉头”又应当如何解释?
今天上午9点,记者和交警来到城中路温宿路路口。现场,记者看到,城中路这一段在路中央实施了硬隔离,最右侧车道上也划有掉头标示线,所以有很多车辆在此掉头进入罗宾森商场。不过,在观察了10多分钟后,交警指出,有多辆车在掉头时确实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这辆车在掉头时,4个轮子都压在斑马线上,它侵占了横道线上行人的通行权,所以要对这种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嘉定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朱祎芸指着一辆正在掉头的小客车说。
记者注意到,存在此类违法行为的车辆并不在少数,基本上每次信号灯放行时,都会有两三辆车直接在斑马线上实施掉头。
交警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禁止在人行道或者斑马线上掉头行驶。朱祎芸解释说:“除了侵占行人通行权,汽车在斑马线掉头时,因视觉盲区很容易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危险路段掉头’这一处罚就是据此产生的。”
交警表示,不仅是在这一路口,所有设置有斑马线的十字路口,司机在掉头时都要规范操作、避免违法。那么,正确的掉头方式应该是怎样的?交警也给予了解释。
“机动车掉头行驶正确的掉头方式是,在左转弯车道绿灯放行的情况下,必须先整个车身驶过斑马线,然后掉头行驶。”
△错误掉头
△正确掉头
交警提醒,关于机动车掉头的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都有明确规定。除了此前提到的两点外,还有类似直行车道禁止掉头、有禁止标志禁止掉头、有两条左转车道必须在最内侧车道掉头等,希望广大司机朋友能认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安全上路,文明驾驶。
△有禁止标志禁止掉头
△直行车道禁止掉头
△两条左转车道必须在最内侧车道掉头
作者:嘉融媒记者张健、李佳祺,编辑;唐敏、徐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