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专题部署专项整治落实环保督察整改
为进一步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结合新形势下落实“六稳六保”要求,2020年8月13日下午,松江区召开关于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工作。于宁副区长出席会议,相关委办局、各街镇、经开区主要领导参加。
于宁副区长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最大的政绩”,各街镇、经开区要高度重视,在认识上要提高、措施上要到位、责任上要落实,各条线协同作战,各部门履职到位,全面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整治,为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作出贡献。
区生态环境局金正斌局长部署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详细解析了对专项整治清单内的企业实施分类整治,第一类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第二类开展环保问题整改、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第三类加强过渡期环境监管、依法推进淘汰关停。同时要求各街镇、经开区强化网格巡查周报制、强化领导月报责任制、强化环保管家服务、强化环保“六级”督察,进一步压实责任、建立专班,严格按时间节点落实专项整治。
为更好地推进专项整治、确保不折不扣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成立了松江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于宁任组长、区生态环境局局长金正斌任副组长,区府办、区经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应急局、各街镇、经开区主要领导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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