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镇拆违控违精细化推进无违建居委创建
根据市、区创建无违建先进居村(街镇)的工作要求,今年我们不仅要严控遏制新增违法搭建,还要逐步拆除存量违法建筑,年底前基本完成“无违建居委”创建工作。
位于城郊接合部的新桥,不仅有本地居民,还承接了大量的外来导入人口,违法搭建问题愈加凸显。治理这种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老大难问题,除了要有敢啃硬骨头的勇气,还要讲究策略、注重方式方法,要慎之又慎、细之又细。
房子被拆,没有哪位居民会笑脸相迎,但只要处置妥当、宣传到位,就能减少剑拔弩张的对立。
新桥镇绿化市容所联合城管中队通过城管社区工作室与居委会一同开展“整治违章建筑、共建美丽家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让广大居民意识到违法搭建不仅影响到生活环境,破坏了城市的规划设计,而且容易产生消防和房屋质量安全隐患;通过公开举报和监督电话,鼓励市民举报违法建设行为,形成了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治违查违的新格局。通过实地勘察、现场询问、规土认定、发放责令限拆文书等多种形式联系走访违建当事人,并建议当事人自行拆除,做通群众的思想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
分解拆违目标,缓解对抗情绪。
对于在建违法建筑,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4月4日,新桥镇绿化市容所在大调研走访时发现,弘公馆3号楼401、402室在公共平台正在搭建阳光房,队员立即制止施工,后续约谈业主,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自行改正。在两家拒绝自拆的情况下,于当月11日上午进行拆除,向群众表明了我们“无违建居委”创建的决心和恒心。
对于存量违法建筑,采取“摸清底数、突出问题先拆、公平公正执法”的措施,稳步推进。目前,绿化市容所对侵占公共位置、影响他人正当权益的违建进行拆除工作;对于建成时间长、违建与主体建筑难以认定、并拒绝自拆的业主,绿化市容所联合城管中队函告房屋管理部门,由其暂停附有该违法建筑的房地产的交易、转让、抵押等产权更动手续,待违建当事人依法改正后再解除限制。
控制源头,物业不作为被追责。
绿化市容所联合城管中队向35家物业公司下发通知,强调了物业公司在管理、劝阻和制止违法搭建的责任,要求物业公司对房屋装修人及装修材料进入小区进行查验和管控;对进入小区建设的施工队进行巡查和监督,对违法搭建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存在瞒报、迟报及漏报等行为的物业公司将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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