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延吉新村街道办事处第四次经济普查专项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街道各科室(部门)、各所院队:
为抓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根据市、区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延吉新村街道办事处第四次经济普查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肖 枫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胡如兵 街道办事处副调研员
陈杰瑜 延吉新村派出所所长
成 员:傅蓓容 街道党政办主任
喻祖胜 社区人才办主任
蒋彩利 社区党建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钱 艳 社区文化办主任
刘传清 社区平安办主任
戴 萍 社区服务办主任
周 灵 社区自治办主任
王黔海 社区管理办主任科员
潘 菁 街道房管办主任
郜 云 社区党建服务中心主任
蒋 蓉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主任
陈 健 街道网格中心副主任
蔡军舰 街道司法所所长
施宏明 延吉市场监管所所长
王丽华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延吉新村街道办事处第四次经济普查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副主任朱静怡担任。
工作小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自然替补。
延吉新村街道办事处第四次经济普查专项工作小组在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后即予撤销。
特此通知。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