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杨府〔2018〕1号
市政府法制办: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下,我区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政府《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17年度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三个一批”改革,落实当场办结、提前服务事项和当年落地项目的梳理工作,提出全区当场办结及提前服务事项294项,其中当场办结事项287项,提前服务事项7项。遵循“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原则,摸清本区证明材料和证明事项底数为804项,其中区级机关448项,乡镇街道340项,居委会16项。提出取消和调整的证明材料和证明事项共12项。及时调整入驻事项、窗口设置和人员配备,积极探索“一网通办”,增加“零***”、“一次***”事项数量,已有161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全网通办”服务,其中,110项事项可“只跑一次”办成,51项事项可“全程网上办”,通过网上预审当场受理10034件、当场发证1129件。扩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在公安、民政、教育、绿化市容、民防等更多领域行政执法中的实施,共开展双随机抽查3323次。
2、推进政务公开。印发《杨浦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完成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整合。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公文信息主动公开率。深化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热点舆情回应,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优化区电子政务平台上的信息公开依申请处理系统,做好区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受理申请744件,办结694件。加强业务指导和交流,降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
3、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机制。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设及目录管理,制订《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杨浦区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贯彻落实意见》、《杨浦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修订并发布本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根据市财政局要求,选定10个项目纳入本市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平台试点,并指导试点单位做好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对照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年度重点项目,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规范采购环节管理,加强项目绩效评价。
(二)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2017年,我区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遵守法定权限,履行法定程序,坚持依法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水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要求“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杜绝出现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谈、网上征询、举行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听取公众意见,组织公众参与规划、旧改等涉及较大群体切身利益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过程。同时,根据行政决策的专业领域和实际需要,邀请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论证。在作出房屋征收等涉及社会稳定等方面较大风险的行政决定前,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格执行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区政府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重大合同、制定规范性文件等重大行政决策必须通过区政府法制办的合法性审查。经过合法性审查后,再将重大行政决策提交相关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定。
(三)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进一步落实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优化工商、质检、食药监、物价管理职能“四合一”执法体制。全面推行网格化模式和联勤联动机制,统一指挥调度,降低城市管理成本,提升事件处置效率。积极开展执法协作,推动多部门联动执法、跨地区协同执法,以切实解决执法职责交叉、推诿扯皮问题。同时,通过业务培训、业务指导、现场带教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合理、可行。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2017年,区政府制定并报市政府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同时,根据本市《关于开展本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完成本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发挥层级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行政复议机关职责,发挥行政复议案审会和疑难法律问题研讨会的作用,依法公正处理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对发现的执法办案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2017年区政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4件,同比上升27.3%,其中纠错3件。
2、整合执法监督资源,提升监督效能。通过开展市区两级联合执法监督、窗口检查、案件评查、舆情监督、网上问卷调查等多种监督活动,核查群众反映的执法问题,发现执法单位在便民措施、信息公开、业务规范等方面的不足,分析产生执法司法问题和瑕疵的原因,推进执法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提升执法单位依法履职的自觉意识。
(六)提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培训。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学法,和其他区领导、行政机关“一把手”一起参加法治讲座,着力增强“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举行新任处级干部法律实务培训和考试,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专题培训、集体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能力和水平。2017年,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3人次。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以“六法一条例”为内容,开展了行政执法类职业素养专题培训。强化履职能力,提升执法水平,着力增强行政执法干部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法治素养。组织新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基础法律知识培训,邀请行政庭法官、市政府法制办领导和高校法学院教授为参训人员讲授依法行政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委书记李跃旗、区长谢坚钢先后召集会议研究部署我区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并就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和水平、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等具体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的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法治政府建设所需的力量配置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问题,区政府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等文件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培养,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和培训工作,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的法治素养。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继续深化市场监管、城管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条块结合、重心下移的基层执法体制,提高执法服务水平。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下沉执法资源和力量,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权责脱节等问题。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城区常态长效综合管理,持续加大对群租、黑车、乱设摊、违法建筑等依法整治力度。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强化监察、审计、财政等专门和专项监督,同时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加强执法监督和案件评查工作机制,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面监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问责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四)继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着力加强政府法制机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重视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使法制机构、法制干部的力量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继续加大对政府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提高政府法制干部专业水准,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