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积极开展新修订劳动合同法政策宣讲
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对我国《劳动合同法》的修改决定,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行为进行了规范,细化了对派遣劳动者的权利保护,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了帮助企业和劳动者正确了解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规定,增强派遣单位依法规范经营、用工企业依法依规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自觉性,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新修订《劳动合同法》平稳实施,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门成立宣讲工作小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宣讲活动。宣讲活动将分两个阶段开展,在4月底前对区域内137家劳务派遣单位和486家劳务用工企业分四批开展集中宣讲,在5月起分别对各街镇、园区的其他用人单位开展普遍宣讲。
4月24日下午,首场宣讲会在月浦镇召开,就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方面的规定作了详细解读。宣讲得到了现场企业好评,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经营、用工单位依法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自觉性,提高了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
除了开展集中宣讲之外,宝山区自4月起至5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劳务派遣用工情况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主要重点是本市使用劳务派遣的各类用工单位派遣岗位的使用范围、派遣员工同工同酬、民主管理、劳务派遣员工转为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等制度执行的相关情况。力求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本市派遣用工行为,督促劳务派遣单位依法规范经营、用工单位依法合理使用劳务派遣,促进本市劳务派遣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