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上海市杨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杨浦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区环保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2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环保局为区级预算主管部门,2015年部门预算由区环保局本级和2个所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区环保局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15年度预算编报工作,2015年预算执行基本规范,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5年区环保局在公用经费中分别列支应从项目经费中支出的法律顾问费、软件技术开发费等合计5.03万元。
2、部分项目执行进度缓慢。2014年6月和12月区环保局分别与同济大学、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家单位签订50万元杨浦区生态环境优化战略规划技术咨询合同,与北京三维天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124.80万元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技术服务合同,上述两个项目截至审计期间均未完工,均超过合同约定时限。实际使用预算资金分别为20万元、62.40万元。
3、2015年区环保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对涉及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属于分散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确定服务承接方时进行询价和比价。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用经费列支项目经费的问题,要求区环保局加强预算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对部分项目执行进度缓慢的问题,要求区环保局在加快当年预算执行的同时,要加快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执行采购管理制度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区环保局及下属单位采取询价、比价,通过竞争择优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环保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并明确了整改责任主体,要求有关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对公用经费列支项目经费的问题,区环保局承诺今后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对部分项目执行进度缓慢的问题,两项目已完工,同时区环保局承诺建立预算执行情况通报机制,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共同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执行采购管理制度不到位的问题,区环保局制订了《杨浦区环境保护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同时承诺今后采购过程按照相关规定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