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初显成效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加强工会维权工作的重要基础。今年以来,嘉定区总工会按照“主动呼应,及时反映,有序表达,积极协商,依法维护”的总体要求,以工资收入为核心,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加快推动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努力在维护、保障和发展好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中创先争优。
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今年8月25日,区总工会联合区人社局集中向全区500多家要约重点企业发出了工资集体协商特别提示函。9月份,各要约重点企业工会在各街镇总工会的具体指导下,向企业行政方提出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本次“要约行动”的范围包括: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没有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者重新签订的企业;已签订的集体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或者集体合同中对于劳动报酬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
“要约行动”还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紧密结合,在重点做好区、镇两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新签及续签工作的同时,把发生劳动争议较多的企业作为推进重点,督促这些企业通过建立协商机制,减少劳动关系不和谐的因素。至10月底,全区共有537家独立建会的工会向企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有228家独立建会企业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68家企业承诺协商,覆盖职工6.3万名,要约回应率达到93%。对不予回应的企业,区劳动关系三方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促使企业行政作出回应,与企业工会开展集体协商。
加快推动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
面对难以推行集体协商工作的非公小型企业较多集中在村(园区)这一现状,嘉定区在各镇试点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嘉定区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操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程序,细化操作办法,为有效解决小型企业协商难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在“要约行动”中,明确要求对于小企业相对集中和行业集聚的地区,用人单位未组建工会或者不能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由村(园区)工会联合会牵头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在本次“要约行动”中,全区有12个村(园区)签订了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企业94家,覆盖职工2872名。目前,嘉定区已有***个村(园区)签订了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企业6***家,覆盖职工4.26万人。
以工资为核心的集体协商,不仅丰富了职工理性表达诉求的渠道,而且成为基层工会维权的切入点和主要手段,带动了基层工会各项工作,工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防止了矛盾的激化和蔓延,有效促进了嘉定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