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杨安委办抄〔2016〕2号督查件处理情况的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杨市监特〔2016〕9号 签发人:杨慧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杨安委办抄〔2016〕2号督查件
处理情况的报告
区安委办:
你办杨安委办(抄)〔2016〕2号督查抄告单已收悉,根据我区9家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现状评价不符合项和我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已经或正在督促企业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一)关于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军工路仓库涉氨压力容器未经检验的问题
对于军工路冷库8台压力容器未经检验违法使用的问题,我局已立案处理。同时,该公司2015年9月19日请上海市纺织工业压力容器检验站对以上8台压力容器作了检验,检验结论为监护使用,使用期到2016年3月25日,企业根据技术规范的要求已办理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015年12月28日,该公司请上海市轻工环境保护压力容器监测总站对即将到期的压力管道进行了检验,检验结论为监护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同时,该公司已经制订了2016年3月底前停止制冷设备运行的计划和方案,并已经实质性推进此项工作。2016年春节前,我局领导带队对企业设备运行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做好现场检查和管理,做好设备停用和抽氨技术方案,确保如期安全停用制冷特种设备。
(二)进一步加大对涉氨制冷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
我局已经制定了涉氨制冷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方案,列入年度全面检查计划。方案明确,2016年上半年,我局将依托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力量,对涉氨制冷单位逐户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其设备分布及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巡查检查、岗位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演练等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重点行业安全稳定。
二、计量监督管理
我局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计量监督管理科参与以上全面检查,并邀请全国压力计量技术委员会专家配合开展检查,督促使用单位落实涉氨特种设备的压力表、温度表、液位计等计量仪器的法定检验,对违法使用情况将依法处罚。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4日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