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落实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3月14日上午,宝山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会议,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区纪委五届三次全会作出的整体部署,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确保完成今年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
会上,区委书记吕民元就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讲三点意见:一是要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和区委的要求上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充分发挥责任制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完善措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加大责任制的学习教育力度,发挥制度的规范保障作用;严格检查和执行追究。三是要加强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取得实效。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责任;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职责。
区委副书记、区长斯福民对2008年宝山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作部署。他要求各责任单位要从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一岗双责”、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上,提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的意识,明确岗位任务;要了解掌握任务分工,熟知自身必须履行的职责;突出工作重点,相互支持和配合,齐心协力把宝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好、完成好。
2008年宝山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明确了八个方面的49项工作任务,涉及到30家责任单位。这八个方面是:一是加强督查,确保中央市委和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改善民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三是坚决惩治腐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四是注重预防腐败,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五是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六是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工作;七是推进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八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
区领导陆学明、姚志荣、张浩亮、袁鹰、章俊荪、李原、朱永泉、钟杰、顾佳德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副组长章俊荪通报2007年宝山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区建交委、区房地局作了交流发言。会议还印发了《关于2008年宝山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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