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中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培训费用补贴公示(201513)(已过期)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宝人社〔2015〕75号)的规定,对承接宝山区中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集中培训服务的上海市保安职业技能学校、上海东方职业培训学校予以培训费补贴,公示如下。
培训实施机构 | 培训项目 | 补贴人数(人) | 补贴金额(元) |
上海市保安职业技能学校 | 保安人防专项能力 | 10 | 19200 |
上海东方职业培训学校 | 办公应用软件操作员初级 | 87 | 165820 |
合 计 | 97 | 185020 |
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12月3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
受理部门: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
联系地址:宝山区友谊支路79号302室、304室
联系电话:66592553、56119997
邮政编码:201999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