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司法局选调机关干部启事
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经区人事局同意,拟在本区机关中选调司法行政机关干部。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宝山区区级国家机关(含乡、镇、街道)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及以下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端正,廉洁奉公,有志从事司法行政工作。
2、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及组织协调、口头表达、文字写作能力。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
6、中共党员、法律专业优先。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时间:7月19日至7月23日9:00—15:00
地点:区司法局政治处(西门街100号)
联系人:何蔚、陈燕 电话:56691491
方法: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工作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近照(1寸)2张。
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
200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