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琐事引发父子矛盾丛生法治专员***调解终言和
日前,受当事人委托,街道社区法治专员同公助居委调解主任,一起前往内江路某弄某号的陈老伯家中进行***调解!
案情简介
陈老伯今年93岁,腿脚和眼神都不好(视力残疾)。2014年老房子动迁后,老人把大部分动迁款补贴给了儿子,用以购买全家人现在居住的房子,儿子也许诺照顾老人日常基本生活及养老送终。
时间久了,陈老伯认为,儿子不关心自己,不给他做早饭、烧开水,甚至换季了,连他的被子也不常换洗,他对儿子很失望,觉得生活不如意。
而儿子则认为,老父亲脾气太倔强,不愿意自己过多插手他的日常生活,加之本人的工作是保安,常常早出晚归,有时的确没有时间给父亲做早饭,且居委会曾经帮助父亲找过钟点工来解决父亲吃喝问题,但父亲不同意才造成现在的情况。不仅如此,陈老伯的儿子自己也快60岁了,身体也不太好,还要处理自己女儿的事务,没有时间和“蛮不讲理”的父亲耗下去,因此对陈老伯也就越来越不理不睬了。
法治专员还了解到,由于儿子小陈小时候是母亲一手带大的,父亲陈老伯由于是军人,长期驻扎部队、很少陪伴儿子,加之小陈的母亲去年去世后,陈老伯倍感孤独,但不善言辞的陈老伯唯一的情感宣泄地方就是自己的儿子(两个女儿都住得较远、大女儿长期生病),所以才造成二人矛盾时有发生。
调解经过
法治专员在了解事件的前因后果后,教导小陈:照顾、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不能因为老人说话直来直去伤到了自己就不去尽自己的义务。何况陈老伯的要求也不多,无非就是柴米油盐的琐事,作为儿子理应尽到这些基本的职责,不要过多地责怪老人,让老父亲能安度晚年。
同时法治专员也开导陈老伯:子女们都不容易,特别是儿子从事保安工作早出晚归很辛苦,对老人的照顾难免会有不如意的地方。自己年纪大了,在子女平常工作繁忙的情况下,可以适时请钟点工以减轻子女的负担。法治专员还告知二个女儿也要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协助好兄弟把父亲照顾好。
调解过程中,法治专员把法、理、情融入到这对父子的矛盾纠纷中,使得父子二人对法治专员的建议表示认同,并表态会努力改变自己的言行举止,让家庭氛围变得和谐。
事后法治专员还单独与陈老伯沟通,宽慰老人家是一位老军人,艰苦时期都没有倒下,现在这么好的条件更要放宽心胸善待自己、理解家人、安度晚年。老人家握着法治专员的手,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法治专员有话说
“家”是人类心灵的港湾,对于老人来说,“家”是他们一生最后的归属。我们常常以“老小孩”来形容上了年纪的老人,对每一个耄耋老人来说,他们都将在类似的家庭环境当中度过他们最有意义最温暖的时光。因此,家庭的氛围对“老小孩”的晚年幸福非常重要,特别是在现在物质生活相对丰富的年代,父母最不缺的是吃的喝的用的,而是简简单单的家的温暖。
从陈老伯的“满腹牢骚”里,我们能听出他渴望的是家庭的温馨氛围,一问候语可能抵得上万两黄金。很多时候我们不经意间就突然发现父母已经老去,那我们更要抓紧这最后有限的时光,好好尽尽孝心,不要留下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