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车又能通行了
【据沪东网10月18日报道】今年6月,开残疾车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吴正芳到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咨询时诉说,他享受政府特困房补贴4万元在本区周家嘴路某弄某号买了一间房,但同号的邻居在底层公用走道处安装了一扇铁门,并在底层通往二楼的楼梯口处安装了一扇木门,问该怎么办?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的同志针对吴正芳的提问,给予了耐心的解答,并请街道和物业给予调解。 几天后,吴正芳再次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诉说调解无效,并提出了法律援助的申请。区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审查,认为其基本符合条件,同意给予吴正芳法律援助,并指派五角场法律服务所具体经办此事。 五角场法律服务所很重视此事,主任钱德邦亲自主办。钱德邦在做了调查研究后写了诉状,递交杨浦区人民法院。法院开庭审理查明了事实后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的精神,正确处理通行等方面的相邻关系。被告在公用部位安装铁门、木门,影响了原告的通行,造成妨碍。原告要求拆除,应予准许。遂于近日做出判决,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拆除公用部位的铁门和通往二楼楼梯口的木门。 当吴正芳又一次来到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时,脸上又有了笑意。(吴伟邦)200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