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西路街道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管理和考核发放暂行办法
索取号:JF1300000-2021-139发布机构:天目西路街道标题:天目西路街道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管理和考核发放暂行办法文号:静天办〔2021〕5号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成文日期:2021-05-14发布日期: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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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目西路街道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管理和考核发放暂行办法
静天办〔2021〕5号
天目西路街道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管理和考核发放暂行办法
为优化生活垃圾经费保障水平,切实提高垃圾分类工作实效,根据《2021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沪分减联办〔2021〕3号)、《2021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办法》(沪分减联办〔2021〕2号)、《静安区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沪分减联办〔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目标导向,通过优化经费保障,加强考核力度,进一步压实目标责任,切实提高居住区、单位、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实效,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推动街道垃圾分类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经费保障
(一)“湿垃圾”专项补贴
对所有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居住区进行“湿垃圾”专项补贴,补贴金额为8元/桶,由基础补贴、达标奖励、统筹基金三部分组成。基础补贴金额为4元/桶,达标奖励金额为3元/桶,1元为垃圾箱房及分类相关设施的维护统筹基金。
基础补贴、达标奖励发放对象为垃圾分拣员,系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居住区内,由居委会、业委会或物业组织的负责二次分拣垃圾,提高湿垃圾纯净度的人员。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小区垃圾箱房及分类相关设施的维修、美化等维护,按照街道财务管理规定,经相关审批后规范使用。
(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
1、辖区居住区垃圾箱房硬件改造经费等。
2、辖区两网融合中转体系建设经费。
3、垃圾分类督导补贴。针对部分垃圾分类工作较薄弱的居住区,组织督导员(非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在编社工)在垃圾箱房投递点位进行分类督导。督导内容包括: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引导居民正确开展垃圾分类,监督分拣员提高分拣质量,及时向街道城运中心报告分类和收运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补贴标准不超过15元/小时,按在岗时间结算。原则上每个垃圾箱房投递点位的督导员数量不超过2人。
4、街道垃圾分类宣传、培训、表彰经费。
三、专项考核
(一)考核主体
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考核工作由街道社区管理办牵头,街道城运中心、城管执法中队、相关居民区、第三方力量共同参与。
(二)考核内容
1、居住区。主要考核小区垃圾箱房、可回收物(两网融合)回收点、临时投放点相关设施规范设置和运行情况,垃圾分类相关宣传海报、提示告知牌规范设置情况,分类驳运机具正常运作情况,湿垃圾分类纯净度,以及其他市、区垃圾分类测评的相关内容。
2、单位。主要考核垃圾交付点、公共区域分类容器规范设置情况,垃圾分类相关宣传海报、提示告知牌规范设置情况,分类清运规范度,分类效果等,以及其他市、区垃圾分类测评的相关内容。
3、沿街商铺。主要考核宣传资料规范张贴情况,分类实效情况,周边环境维护情况,收运台账管理情况,以及其他市、区垃圾分类测评的相关内容。
(三)考核方式
1、第三方力量每日巡检。由街道聘请第三方力量每日开展巡检,按月汇总形成天目西路街道月度巡检报告。90分及以上为达标,90分以下为不达标。
2、部门双周检查。由街道社区管理办牵头,会同街道城运中心、城管执法中队、相关居住区开展双周检查,按月汇总形成月度检查报告。90分及以上的为达标,90分以下为不达标。
3、区级每月测评。区级每月垃圾分类实效测评结果90分及以上为达标,90分以下为不达标。
4、市级季度测评。市级部门季度垃圾分类实效测评结果为达标或不达标。
(四)考核标准
1、“湿垃圾”考核
(1)基础补贴考核。以每日“湿垃圾”分类纯净度为考核依据。分出的“湿垃圾”纯净度达90%以上的,可获得4元/桶补贴。如被区城市发展(集团)公司静环环卫分公司开具《生活垃圾分类不符合分类标准告知单》(黄单)一张及以上,扣除当月基础补贴4元/桶×月度湿垃圾桶数;如被开具《拒绝收运生活垃圾告知单》(红单),则扣除该季度全部基础补贴。
(2)达标奖励考核。如每月第三方力量巡检、街道部门检查和区级测评全部达标,给予3元/桶×月度湿垃圾桶数的奖励。如一方考核不达标,则扣除当月全部达标奖励。如市级测评不达标,则扣除该季度全部达标奖励。
2、工作考核
(1)垃圾分类督导考核。由各居住区负责督导员每日考勤,每月将考勤表汇总至街道城运中心,确保按时到岗、实时在岗、着装上岗、文明督导。
(2)先进表彰。根据第三方力量巡检、街道部门双周检查和区级每月测评结果,并综合每季度市级检查结果,评选出街道年度垃圾分类优秀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
四、经费发放流程
“湿垃圾”基础补贴、达标奖励、垃圾分类督导员补贴按季度发放。
(一)“湿垃圾”基础补贴、达标奖励发放清单由小区物业公司或居住区按季度填写,经街道城运中心审核,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报街道办事处审批同意后,由小区物业公司或保洁公司开具***(含税)。街道将补贴汇入物业公司或保洁公司账户,物业公司或保洁公司负责发放至分拣人员,并填写书面签收单。严禁补贴领取人员不实和冒领等行为,如发现分拣员未收到基础补贴及达标奖励,街道城运中心要综合运用物业达标奖励等手段进行惩戒,直至整改到位。
(二)垃圾分类督导补贴发放清单由相关居住区按季度填写,报街道城运中心审核,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报街道办事处审批同意后,按季度发放至督导员个人***内,并填写书面签收单。严禁补贴领取人员不实和冒领等行为。
五、附则
本办法适用于2021年度,由街道社区管理办、城运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