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洁城区从我门前做起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百日活动的计划
索取号:JC2000002--2007-005发布机构:区绿化市容局标题:关于开展“清洁城区,从我门前做起”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百日活动的计划文号:主题分类:成文日期:2007-08-15发布日期:200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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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洁城区,从我门前做起”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百日活动的计划
关于开展“清洁城区,从我门前做起”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百日活动的计划
根据沪容综办[2007]10号文件精神,为尽快提高我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水平,切实做好“女足世界杯赛”、“国庆盛典”、“世界特奥会”以及“党的十七大”期间市容环境保障工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清洁城区,从我门前做起”为主题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百日活动。结合我区今年以来“深入推进门责联包,加强责任区管理”、“乱设摊整治”、“占路亭棚整治” 等一系列工作实际,就“百日活动”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清洁城区,从我门前做起”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百日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竺敏国
副组长:刘增伟、万云华
成 员:董幸福、夏运红、周励、梅金来、陈佩心、夏志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办,办公室主任由董幸福、夏运红兼任。成员有:吴潮军、陆根娣、蒯小虎、周新华、房息珍、汪志秀、杨培国、刘文家、吉卫忠、张玉顺、黄伟建、任昱琳。
二、活动起止时间段
2007年8月15日至2007年11月25日(100天)
三、重点区域工作要求
1. 我区比赛场馆、特奥运动员住宿宾馆、社区接待点共11处,周边500米范围以及主要道路,赛事途径路段两侧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门责联包)落实率达100%。责任区状况做到“三无、两保持”,即无垃圾出门、无跨门营业、无乱设摊以及保持店招店牌、墙体立面整洁完好;保持人行道清洁、有序。
2. 公交始末站、轨道交通站点、广场、公园及大型绿地等公共集散地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门责联包)落实率达100%。在其责任区范围内做到“三无、一齐全”,即无乱设摊、无暴露垃圾、无“三乱”以及环卫容器配置齐全,完好无损。
四、主要任务分解
1. 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治——由市容办负责,结合示范区域创建,对百日活动重点区域主要道路两侧零星围墙破损的进行修补粉刷(包括电杆、电表箱涂刷),整治破损的遮阳雨棚。
2. 示范区域景观围墙建设——由市容办负责,按示范区域创建和南京路支马路综合整治计划,逐一落实店招店牌整治,切实保持与周边环境协调,并具有区域特色。
3. 集贸市场等周边市容环境整治——由城管大队和市容办共同负责,切实做好菜场尾巴、乱设摊整治。
4、“堵、疏结合”深入开展乱设摊整治——以城管为主,市容办及各市容所和协管队配合,百日活动涉及的重点场所和路段的设摊坚决予以取缔,其他路段的设摊进行有效控制。同时认真抓好在江宁街道开展乱设摊“堵、疏结合”的试点工作。
5. 责任区管理(门责联包)和占路设亭整治——由市容办和城管大队共同负责,各市容所和协管队配合。进一步加强对跨门营业、乱设摊、乱占道、乱悬挂、乱停车、乱晾晒、乱设牌以及乱招贴、乱涂画的整治。对有碍市容观瞻、妨碍残疾人通行的“占路设亭”在按原计划整治的同时,重点抓好百日活动涉及道路的整治,按照“急事先办”的原则,最晚在9月15日前落实“拆除、移位和整新”措施。
6.“三乱”清除——由区协管办牵头,各街道协管队负责,确保重点道路和区域7点以后无三乱,一般道路和区域8点以后无三乱。
7. 街景灯光、户外广告——由灯光办和街景所负责,对百日活动涉及的重点道路和场馆周边地区要加强巡查力度,切实维护和调整不协调灯光,确保完好率,并根据局部需要设置临时灯饰。
8. 居民小区、及公用部位环境卫生整洁、有害生物控制等——由爱卫办负责,在正常运作卫生检查制度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开展“百日活动”专项整治。
9. 加强道路保洁和冲洗——由环建(集团)公司负责,环卫业务科督办。确保涉奥比赛场馆、住宿宾馆、社区接待点等11处的道路清洁有序,环卫设施完好无损,生活垃圾收集点日产日清。
五、活动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和宣传教育阶段(8月15日至8月25日)
各街道市容所联合城管分队带领协管队对相关责任区单位发放告知书(见***),及有关宣传资料,提高知晓率,以及各商家(单位)的参与率和积极性、主动性。充分依靠街道,发挥社会自愿者和民间组织作用,深入社区、居民小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阶段(8月26日至9月15日)
进一步发挥“门责联包”机制的组织框架作用,发动责任区联包小组组长以自查自纠、互查互纠等形式主动发现和整改问题。市容所、城管分队、协管队、道路保洁作业班长四位一体机制要抓紧抓好日常巡查,进行有效的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加大监督力度,并发出限期整改的警告。
第三阶段,严格执法阶段(9月16日至9月25日)
对虽经反复宣传、教育、警告仍然屡告屡犯的责任单位,由城管及委联合督查处置小组采取罚款、收缴、没收违章物品的处罚。对问题严重的区域或地段由区联合执法队进行集中联合执法,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整治,使执法的保障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9月26日至11月25日)
进一步巩固前三个阶段取得的成效,不断提高“门责联包”的实效性,保持市容市貌常态优良。以块为主,各街道市容所联合城管等对应设置部门,带领协管队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重点路段和涉奥场馆周边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人固守,防止各类违章行为回潮。
六、检查考核培训,数据信息汇总
1. 各街道市容所、城管分队、协管队要坚持“门责联包”周、月、季例会制度,通过定期活动,加强工作协调,研究、部署、推进、总结门责管理工作。
2.在下半年里要组织开展各个层面的教育培训。一是对一般责任单位的联包组长实施普遍培训;二是区域位置重要、市容环境污染严重经常违章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包括联包组长)实施重点培训;三是对市容所负责人、管理员、协管队员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责任告知、违章警告、管理执法的程序和方法。
3.加强对门责单位的检查考核,采取打分(检查考核表)形式,评出流动红旗单位,从“百日活动”中获得二次以上流动红旗的门责单位中决出“责任区管理优胜单位”,兑现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以发扬光大,带动落后和一般的门责单位。
4. 各街道市容所要认真填写“百日活动”四个阶段的管理执法数据(包括城管、协管合计数),及时上报好人好事、有特色的工作方法等信息,并按每阶段的交表时间准时上交到委市容办,由市容办汇总后上报市责任区制度落实办公室。
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