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举行人民陪审员任命仪式
去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徐汇区人民法院和区司法局开展了人民陪审员的遴选工作,并报请区人大常委会批准。日前,区人大常委会举行隆重仪式,宣布了任命决定。
在庄严的国徽下,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贤训、副主任乔德华向53名人民陪审员逐一颁发了任命书。这批徐汇区历史上首批经人大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在经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培训以后,将于5月1日起正式上岗。
据悉,这53名人民陪审员是在各方推荐和自我报名的基础上,经过多次遴选后产生的。他们作为和人民法官具有同等权利的审判者,将和法官一起参与断案,依法履行审判权利。这些人民陪审员有的来自人大代表、民主党派人士,还有的来自妇女、教育、企业、社区以及社会各个阶层,都具备了大专以上文化,也具有一定的司法实践和法律知识。
张贤训主任在仪式上希望陪审员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增强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公仆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区有线电视中心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