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法院与市保险同业公会签约
12月24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与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签约《关于涉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调对接的工作机制》。在此机制下,涉保道交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并纳入浦东法院诉前调解网络。
浦东法院院长张斌介绍,浦东法院将原先分散在8个法庭的“道交”案件集中在陆家嘴法庭、惠南法庭和川沙法庭审理,设置三个道交案件集中调解分中心,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派驻调解员到三个分中心对诉讼到法院的涉保道交纠纷案件进行调解。经当事人同意,在诉前、诉中均可以委托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遵循自愿、合法、公正、高效、便民的基本原则。
据悉,调解员由市保险同业公会选任、派驻。市保险同业公会秘书长赵雷介绍,调解员全都经过认真筛选,熟悉道交保险条款,了解人伤、鉴定等医学相关知识,同时,至少有3年以上对车辆调解经验。赵雷表示,调解员是专人、专职、专岗,有定期考核,如果不达标,会有退出机制。另外,所有的调解全程留痕,预约、调解、归档按照法律文书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