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咨询及受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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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2日发表
鉴于浦东新区自贸区各区域及园区等管理机构较多,区域内非沪籍申请家庭,原则上在公司住所地提出申请,其次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由区域内相关街镇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受理窗口,落实申请家庭申请受理工作,并实行窗口首问接待负责制办法,即申请家庭首次到哪个街镇窗口提出申请,就由该街镇窗口负责受理。同一家庭只能选择一个街镇申请受理窗口,不得同时选择多个街镇申请受理窗口。
浦东新区住宅发展和保障中心 201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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