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段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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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8月03日发表
段玉清因保管不善,将本人坐落于房县城关镇东城门路142号证号为房县房权证城关镇房字第001087号房屋所有权证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申请补办,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段超阳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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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20:39:5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