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山区河流(50200平方公里)名录及山区河流责任人名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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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09日发表
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辽水河湖函〔2023〕81号)文件要求,现将朝阳县域内山区河流名录(流域面积200km²以下且流经山洪灾害防治区)及山区河流四个责任人名单公告如下(见***)。
***:1、朝阳县山区河流名录.xls
2、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xls
朝阳县水务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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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21:52:2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