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纪检应急联合执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为强化纪检监察,实现执法联合监督,广元市剑阁县以“纪委监委+职能部门”的“1+1”联合执法模式,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对危化品、烟花爆竹、矿山等行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你们加油站是否在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培训?请出示相关资料。”在检查剑阁县泉海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垂泉加油站的过程中,联合检查组通过查阅该站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和安全培训记录等资料发现该站未按照规定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站内人员的安全培训次数也未达到要求,检查组立即向加油站负责人出具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立即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在检查过程中,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上的单位、整改事项、文书编号等进行核实,并对执法检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执法公正。
在剑阁县长景矿业有限公司作业区,联合检查组发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穿戴不正规、应急避险标志标示不齐全等问题,现场出具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在执法检查完成后,联合检查组要求并督促企业要深刻吸取近期事故经验教训,对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开展‘1+1’联合执法,以‘联合’促‘联动’,优化执法检查机制,力戒执法检查中的形式主义,让每一次检查都‘切中要害’。”剑阁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郭绍思介绍到。
“本次检查将监督执纪贯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全过程,督促监管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党章党纪、法律法规,检查后会对整改的成效进行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剑阁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称,“将继续探索更好的执法形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此次联合执法延伸了联合执法范围,形成了联合执法合力,促进了部门联动执法。据悉,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危化品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等共15家,发现问题隐患28个,立即整改22个,限期整改6个,发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份。
下一步,该县将持续通过联合检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检查,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安全监管举措,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