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江东自来水厂取水口搬迁工程(EPC)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仪审公告〔202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仪陇县审计局对仪陇县四川德运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运水投”)实施的县城江东自来水厂取水口搬迁工程(EPC)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该项目依据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城江东自来水厂取水口搬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仪发改审批〔2018〕50号)立项建设,工程估算总投资11507.01万元,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是取水工程新建取水泵、取水头部、取水泵站;二是输水工程原水输水管线DN1000两根并行、单根长2200米,DN600两根并行、单根长850米,DN800单根长5300米。项目采用EPC施工总承包模式,施工单位为成都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的建成,为仪陇县第二水厂提供了稳定安全的水源,极大地解决了县城嘉陵江西岸片区日益突出的供、需水矛盾,为实现区域产业转移,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但德运水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竣工结算审核把关不严等需要整改的问题。
审计机关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并向德运水投提出应加强项目可研、初设的深度等方面的审计建议。截至目前,德运水投对审计决定已执行完毕,对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