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阆中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关于引导全市经营者诚信经营品质服务的倡议书
全市广大经营者:
为切实规范经营行为,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树立古城阆中“放心、舒心、安心”消费的良好形象,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阆中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现向全市广大经营者发出“古城商家诚信经营”倡议:
一、全市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原则,依法经营,有序竞争,维护良好的阆中市场经济秩序;
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大经营者要增强消费维权意识,履行好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严禁欺客、宰客;
三、自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市场竞争原则。证照齐全、诚信经营、公平交易、计量准确,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杜绝虚假宣传;
四、严格履行价格承诺。明码标价,不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不低标高结、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误导性价格标示,严禁使用“阴阳菜单”;
五、优化品质服务,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行经营者首问和预先赔付制度,全面践行承诺约定,服务文明、周到、细致,积极构建我市无忧消费大环境;
六、尊重消费者意见,主动化解纠纷。重视消费者诉求,对于合理诉求,主动承担责任;积极配合消费者组织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消费关乎民生,让我们携手共进,树立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为消费者营造“放心、舒心、安心”的消费环境,擦亮文旅城市阆中的金字招牌。
您的每一份努力都在为古城增色!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阆中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