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3日前(工作日上班时间),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广宁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联系电话(传真):0758—8632931。
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城西开发区广宁县司法局(邮编:526300)
***:广宁县推荐肇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广宁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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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推荐肇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广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共3个)
广宁县公安局
广宁县司法局
广宁县横山镇人民政府
二、广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共6人)
梁国钊 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一股股长
黄 蕾 广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沈建华 广宁县教育局德育股副股长
王建清 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高艳春 广宁县江屯镇党委书记、党校校长
郑世贤 广宁县古水镇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