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2023年度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拟立项情况公示
栖霞区2023年度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拟立项情况公示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规范区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依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京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农计〔2021〕52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农规〔2022〕1号)等相关要求,经街道推荐、专家评审和局办公会研究,拟对2023年栖霞区乡村振兴重点街村两个项目进行立项(见***)。
公示期为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5日共7天。
如对公示项目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栖霞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国进联系电话:85576697
联系地址:栖霞区文苑路118号农业农村局
邮编:210023 电子邮箱:qxqnjk@163.com
附 件:栖霞区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拟立项情况统计表
栖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