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量很大涉案金额700余万元
近期,江安县公安局联合江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破获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涉案金额高达700余万元。
2022年3月15日,江安公安接到线索举报:江安镇尹某某的门店涉嫌销售非法保健品。获悉该线索后,江安县公安局森警大队与江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
根据《GB16740-19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将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经查,2021年4月以来,尹某某针对患高血压、糖尿病的老年人为主要销售群体,谎称所销售的保健品中主要成分为“中草药”,利用受害人相信中药无副作用的心理,诱导消费者购买自己在“某保健品网上”进购的保健产品。
经依法检测,尹某某销售的保健品中含有氨氯地平和盐酸二甲双胍。此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盐酸二甲双胍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食药监办保化[2012]33号)文件中。另外,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办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9032的补充规定中,又将氨氯地平列入非法添加的降压物质。
本案中,尹某某所销售的保健品按照国家规定属于食品类别,盐酸二甲双胍、氨氯地平系处方药,属于药品,均不能添加在食品中。因此根据相关法规,尹某某所销售的保健品属于有毒、有害食品。
通过对尹某某的购货线索进行研判分析,专案组很快锁定了位于广西桂林的供货商梁某。江安公安立即循线追踪,并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很快确定了梁某的居住地点。经过多日蹲守,警方于8月1日,在广西桂林将梁某抓获。同时,办案民警找到了生产窝点及库房,当场查获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成品的胶囊63件,半成品胶囊19麻袋,胶囊12万颗,还有做包装的胶囊、说明书、生产设备等。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梁某交代,自己曾是某中医药大学学生,毕业后从事药品销售,从2018年开始,自己便开始制作保健品,挂在网上进行售卖。本案中所销售的保健品,一盒成本约为25-28元,梁某以40元每盒的价格卖给尹某某,尹某某进购后,相同的产品再以每盒160-200元卖出,其中利润可想而知!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