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林业局关于调整来宾市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来林防字〔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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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维都林场,兴宾区林业局,局相关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来宾市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三期项目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组 长:覃燕由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学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昌能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覃崇贵 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科负责人(四级调研员)
文达耀 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科四级调研员
黄永正 局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李媛媛 财务科科长
彭守昌 来宾市林业基金管理站负责人
覃少文 市林业行政执法稽查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科,负责项目验收及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覃崇贵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有文达耀、李常春、黎刚。
二、职责任务
(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1.研究决定项目建设重大事项。
2.审定项目建设初步设计,建设方案、招标文件和变更事项。
3.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4.听取项目建设情况汇报,约谈项目建设进度慢的单位负责人和项目建设中出现问题的当事人。
5.检查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开展项目中期建设审核把关工作。
6.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种特殊情况作出决议或决定。
7.其他需要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建设具体的日常事务。
1.筹备领导小组会议。
2.拟定项目建设具体方案和计划。
3.审查项目建设方案、招标文件以及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种变更等重大事项。
4.组织召开技术座谈、专家咨询、标书论证、项目建设协调及项目监理例会等工作会议。
5.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协调解决一般性问题。
6.向领导小组汇报项目建设情况,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及其意见建议。
7.检查督促指导和监督项目县林业局、国有林场以及承建单位、项目监理单位履行职责。
8.协助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质量。
9.收集项目建设过程的相关材料,组织开展项目验收。
10.建立项目建设档案及其他有关事项。
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来宾市林业局
2022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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