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教发〔2022〕57号容县教育局关于确认容县黎村镇第二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为容县示范幼儿园的通知
容教发〔2022〕57 号
容县教育局关于确认容县黎村镇第二幼儿园等8所
幼儿园为容县示范幼儿园的通知
各镇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
按照《容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容县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的通知》(容教函〔2022〕51号),根据各幼儿园的申报,我局组织评估组,于2022年6月15日—16日对容县黎村镇第二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进行了评估验收。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保教活动,查阅有关资料,访问部分教师等方式,对幼儿园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并召开反馈会对容县黎村镇第二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通报了评估情况。
经过综合测评,评估组认为,容县黎村镇第二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在创建县级示范幼儿园过程中,积极筹措经费,不断改善办园条件,装修、改建园舍,购置了大批教玩具及生活设施,为幼儿创设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幼儿园办园目标明确,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保教人员能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根据幼儿年龄特点积极开展保教活动,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对照县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该园在办园条件,队伍建设,园务管理,保教水平等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县级示范幼儿园标准。经研究,我局同意确认容县黎村镇第二幼儿园、容县容西镇中心幼儿园、容县容州镇德福幼儿园、容县杨梅镇中心幼儿园、容县十里镇中心幼儿园、容县浪水镇中心幼儿园、容县容州镇东外幼儿园、容县石寨镇七彩光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为容县示范幼儿园。
希望各中心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下发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办法》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容县黎村镇第二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幼儿园根据评估组提出的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积极改善办园条件,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加强园务管理,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办园水平,以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为推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县级示范幼儿园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复查,重点对评估组提出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和幼儿园的内涵发展情况进行复核。对未按照评估要求进行整改,达不到县级示范幼儿园要求的,将取消其容县示范幼儿园的资格。
容县教育局
2022年7月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容县教育局办公室 | 2022年7月5日印发 |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