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督察为契机多措并举持续推进贺州大气质量向好
在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中,贺州市被指出2017年未完成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任务,并被自治区两度约谈,但仍未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相关工作。2018年上半年PM2.5、PM10平均浓度不降反升,被列入了整改问题清单。
针对督查问题,在贺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强化源头管控,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突出重围,打了一个翻身仗,圆满完成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任务,并在2019年、2020年持续向好。2020年,贺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5(标况数据,下同),全区排名第5,同比2017年3.95下降0.70;PM10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全区排名第4,相比2017年66微克/立方米下降28.8%;PM2.5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相比2017年42微克/立方米下降28.6%;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9%,相比2017年87.4%上升8.5个百分点;污染天数为15天,同比2017年42天减少27天;重污染天数比率为0,相比2017年0.3%下降0.3个百分点。
今年1-3月,全区14个设区城市累计发生156城次污染天气(全区平均11.1天),全区优良天数比率为87.6%(2021年开始使用实况数据),我市发生污染天气4天,优良天数比率为95.6%,全区排名第2。全区PM2.5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我市PM2.5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全区排名第4。全区PM10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我市PM10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排名全区第3。全区综合指数为4.10,我市为3.86,全区排名第4。
制度保障,大气环境质量逐年向好
贺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市委、市政府调整分工,由市委常委和市政府副市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的格局。
制定方案,形成长效机制。我市制定了《贺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并制定具体的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同时配套制定了《贺州市城区大气污染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任务清单》,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分时段出具体工作方案。
综合治理,秸秆禁烧有成效。出台《贺州市加强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的通告》《贺州市秸秆清单式管理工作方案》和《贺州市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奖惩考核方案》,在城区周边及铁路、高速路、国道、省道交通沿线等区域按照自治区的要求纳入禁烧区加强管理。并加大开展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力度,鼓励引导农民合理利用有机养分资源,推动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
禁燃限放,实现禁放烟花爆竹常态化。贺州市印发了《关于再次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并制定了《关于印发贺州市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设有禁燃限放举报、监督电话。通过法律制度的强化管理,增强了市民的环保意识,禁放烟花爆竹形成常态化。
部门配合,制度实施到位
部门配合,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筑工地扬尘方面,对贺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提出明确要求,在建工地需有效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和市住建部门提出的“八个百分百”、十五条要求以及“六个一律”大气扬尘治理措施。
道路扬尘方面,加大投入资金,一是对城区破损道路包括人行道及时进行修补,对各城区路段绿化带植物进行清洗。
渣土治理方面,严厉查处违规运渣、漏渣、撒渣等污染道路行为,规范渣土运输,要求渣土、建筑垃圾等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装载料面不得高出车厢护栏,运输途中不得泄漏、遗撒,不得带泥上路。
混凝土搅拌站企业整治方面,严格实行“门前三包”制度,要求坚持长效机制管理;并制定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措施,逐步要求各企业对混凝土生产线主机搅拌站楼及原料罐进行封闭。
城区停车场整治工作方面,对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性质的,无合法手续的停车场予以关停取缔;对符合规划且有手续的停车场,按照整治要求落实场地及门前硬化、清扫保洁工作,在出入口设置冲洗平台。
城区汽车修理厂整治工作方面,规范城区内所有大中小型汽车修理厂经营行为,重点对城区周边的汽修厂进行巡查整治,加强对汽修厂规范管理,并督促汽修企业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对不符合要求的汽修厂和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强化城市餐饮业油烟排放控制。多部门联合,严厉查处餐饮行业露天经营和流动烧烤摊点,并形成长效机制。
措施精准,制度执行有保障
精准开展城市污染源解析等工作。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在我市开展大气细颗粒物在线源解析项目。并完成报告的编制并出具《贺州市区大气细颗粒物源解析研究报告》、《贺州市城区及周边地区本地化大气排放源清单》、《贺州市区大气细颗粒物控制对策与建议》,为贺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明确了方向。
精准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十三五”期间,贺州市完成城区燃煤小锅炉综合整治和工业炉窑综合整治,要求企业落实对锅炉进行改造或更换,鼓励工业园区以高效节能环保的集中供热替代分散、低效的小锅炉供热模式。
精准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工作。贺州市于2017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划定贺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贺政告〔2017〕89号),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精准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贺州市对贺江城区段河道(贺江芳林电站至厦岛电站)范围内的各类老旧船舶进行全面清理,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维护贺江城区段河道秩序。
精准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控制农业源氨的排放。以测土配方施肥、冬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和水肥一体化等主推技术为重点全力推进化肥减量增效,进一步优化施肥结构,推进科学施肥,加强耕地质量保护。
精准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监督系统平台建设和管理,严厉查处机动车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目前贺州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监管系统已经做好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建设工作,并在机动车超标排放数据平台上按时上报超标车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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