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办发2018100号)南丹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政策解读
(丹政办发[2018]100号)《南丹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一、《方案》制定的依据
(一)《***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
(二)《广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桂政办发〔2017〕175号)。
二、《方案》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全县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培育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新兴产业,基本解决畜禽养殖污染。2017年底、2018年底、2019年底,各县(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67.55%、76.70%、85.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63%、67%、71%以上;到2020年,各县(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畜牧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率先实现上述目标。力争建设1个自治区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乡镇。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及重点工作任务
《方案》分为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保障措施等三部分内容。提出了2017年至2020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包括:编制出台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属地管理制度、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绩效评价考核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等推进我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工作任务。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二)加强财政资金支持。(三)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四)解决用地用电问题。(五)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六)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七)强化宣传引导。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