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清单
一、绥中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2021年版)
二、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绥中县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址:绥中县新兴街一段一号
联系电话:0429-6696011
三、执法职责
绥中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绥中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县内公路、水路、港口和港口物流行业发展,协调地方铁路建设,建立健全与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优化县内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公路、水路、港口、港口物流、地方铁路行业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交通运输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公路、水路、港口、港口物流和地方铁路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港口、地方铁路等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配合推进县内高速公路工程、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县内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有关交通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港口和地方铁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
(四)负责全县港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国际海运辅助业、船舶维修业、港口物流仓储业、港口危险货物等经营资质管理及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引航机构的行政管理。
(五)负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负责全县地方铁路的行业管理。
(六)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七)负责全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八)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责分工。
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生产要素的运输综合平衡与调节,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
四、执法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港口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五、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审理-处理-结案-执行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行政奖励:受理-审查-决定
行政确认:受理-审查-决定
六、监督途径
电话投诉:0429-6696011
七、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绥中县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
部门:建昌县人民法院
***: 绥中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 2022
***: 绥中县交通运输局监管对象名录库
***: 绥中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