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10月8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荣华,副主任顾刚、王中先、王晓云、王长健参加,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冯海镛,副市长惠星列席会议。
冯海镛代表市委作有关人事安排的说明,惠星和市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分别代表市政府、市法院、检察院提出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听取、审议并测评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关于清算与破产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有关事项;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颁发了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刘荣华要求各承办部门继续把建议办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动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真诚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邀请代表共商解决的对策,努力推动建议办理由“答复保证型”向“主动落实型”转变。常委会人工委、市政府办公室要继续加大督办、指导力度,及时组织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确保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有较高的落实解决率。
关于法院清算与破产审理工作,刘荣华要求市法院强化措施,推进高水平审判。要凝聚合力,细化落实破产审判联动协调机制,着力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助力高质量发展。要延伸职能,做好普法宣传、以案释法工作,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动态和政策变化,主动疏导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高效能治理。
关于贯彻实施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刘荣华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自查自纠,落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凝聚环保共识,形成长江保护的强大合力。要强化执法监管,强化水污染防治,对水质开展常态化监测,提高城乡污水处理能力。要强化宣传教育,从党政机关、执法单位、企业、人大代表和基层干部群众等多个维度,深入宣传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引导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参与长江保护的浓厚氛围,构建全社会共抓大保护、共护母亲河的“多元共治”环境治理体系。
刘辉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