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中平镇依法阻止两起违法施工行为
4月22日上午,象州县中平镇组织人员依法阻止两起违法建筑施工行为,进一步规范用地秩序、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经查,当事人覃某某占用集镇规划区内的中平至百丈公路旁的农保区进行建房,面积160平方米;陆某某占用罗中公路旁的一般农用地进行建房,面积200平方米,两起建设行为均未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和取得有关许可证件,属未批先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此前,中平镇人民政府组织执法人员多次***对覃某某进行劝阻、制止、宣传相关法规和政策,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法责令其停止违建行为,但2位当事人覃某某、陆某某仍存在侥幸心理,不听劝阻,仍继续抢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为维护法律权威,进一步规范用地行为,优化城乡人居环境,中平镇人民政府于4月22日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违法建筑施工行为进行制止。
下一步,中平镇对“两违”行为将一如既往地采取零容忍态度,在违建管理上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发现一处取缔一处,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的滋生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