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区关于补录拟任命人民陪审员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有关规定,龙港区司法局和龙港区人民法院、龙港公安分局对全区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经过严格审查公示,公示期满,发现确需补录7名拟任命人民陪审员,经过补录程序,现将7名拟任命人民陪审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5月16日—5月20日。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在公示期间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龙港公安分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参所反映的问题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龙港公安分局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联系电话:0429-3050148
地址:葫芦岛市 龙港区政府410室
邮箱:lgqsfjbgs@163.com
特此公示。
***: 人民陪审员补录名单7人.xls
编辑: 市龙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