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水利局2021年天等县县域节水巩固提升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报名公告
天等县水利局2021年天等县县域节水巩固提升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报名公告
根据《天等县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20〕—131)有关规定,现对2021年天等县县域节水巩固提升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报名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2021年天等县县域节水巩固提升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1)修建污水处理厂排水提升系统:在天等县污水处理厂排水渠旁修建集水池、管理房,排水渠排水流至集水池,然后从集水池取水,通过930mDN200PE管提升至现有旱改水灌溉水池。(2)修建污水处理厂排水灌渠:在天等县污水处理厂排水渠旁修建灌渠,从新建集水池溢流口流至灌渠,修建550m灌渠。
项目需求:施工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业务。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肆万叁仟壹佰(¥443100.00)(最终以县财政审定价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六、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请于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4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天等县水利局(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412号)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报名: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3.监理单位最近半年依法缴纳的税收完税证明(如为新成立的竞标单位请按实际提供)。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通过报名者方可报名成功。
八、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deng.gov.cn/上发布。
九、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天等县水利局
联系人及电话:冯工 李工 0771-3527348
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412号
监督部门:天等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监察组
电话:0771-3521032
天等县水利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