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烟镇严查两起秸秆焚烧事件
西烟镇严查两起秸秆焚烧事件
10月29日、30日,盂县西烟镇南村和东村先后发生两起秸秆焚烧引发火情事件,过火面积达到200多亩。火情发生后,西烟镇立即组织人员灭火,并对南村和东村村支“两委”干部进行了约谈处罚。公安部门对南村起火点的纵火人作出拘留10日处罚。另一处起火点纵火人尚未确定。
调查结果显示,这两处起火原因相同,均是村民为了方便捡拾秋收后残留在粉碎秸秆中的玉米,焚烧秸秆所致。
两次秸秆起火产生了大量烟尘,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西烟镇高度重视此事,根据《盂县西烟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秸秆禁烧工作的安排》相关规定,对南村和东村村支“两委”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对两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罚款。
秸秆焚烧事件后,西烟镇成立防火宣传队,在田间地头进行24小时巡逻,排查隐患。同时,与村民签订《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责任书》,并加快耕地的深翻和秸秆收集工作。(李 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