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深化三服务打造大爱民政新格局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三服务”工作部署,坚持为民爱民、聚焦特困人员、深入落细落实,全面打造新时代“大爱民政”新格局。
为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按照“一人一档案”的要求,完善和规范特困人员档案,提高集中供养对象照护水平,对分散供养对象逐户走访,建立起供养需求台账。
此外,市民政局下发《全市提升农村特困老人养老照护水平服务行动方案》,以清隐患、防风险,补短板、促达标,转机制、提质量为主要任务,不断加大托底保障力度,使农村特困老人照料护理水平达到了一个新高度。截止到目前,全市农村特困供养人员5945人(其中老年人4079人),累计支出供养救助金3949.55万元,为困难群众提供最实的民生保障。
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的重要内容。今年,按照《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确定将城乡特困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00元。提标后,全市城市特困供养标准达到8700元/人/年,农村特困分散供养标准达到6200元/人/年,农村特困集中供养标准达到8600元/人/年。同时,按照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每月分别不低于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的1倍、2倍、3倍的原则,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提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提高全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提高后的标准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自理110元/人/月、半自理220元/人/月、全护理330元/人/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自理170元/人/月、半自理425元/人/月、全护理850元/人/月,有效解决了特困供养人员的护理难题。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服务质量,市民政局还联合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出台了《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并在8月、9月举办多次各种形式的培训和活动,不断提高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护理员持证上岗率,促使县区、乡镇(街道)特困供养工作负责人、养老机构负责人及护理人员的理论知识及技能水平进一步提高。市民政局始终坚持开展以敬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与敬老院安全隐患大排查为主题的专项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实现了我市敬老院运行十余年无重大事故。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抓好养老院服务质量的提升,加大福彩公益金对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的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继续抓好养老院消防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组织各县区、各养老机构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从提升安全能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上下功夫,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陆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