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阴县委关于市委专项巡察山阴县历史文物保护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5日至12月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山阴县历史文物保护工作进行了1个月的专项巡察,2021年4月2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问题整改的具体进展情况
(一)“学习******关于文物保护***精神有差距”。
针对“对于******于2019年8月在甘肃考察期间主持召开敦煌研究院座谈会时发表的***、于2020年5月视察山西就文物保护工作作出的***、于2020年10月在广东潮州考察期间发表的关于文物保护的***精神,县委、县政府均未及时组织学习,并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的问题。
县委持续深化“第一议题”制度,专门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了******对历史文物保护和革命文物工作作出的的***批示精神、在甘肃考察期间主持召开敦煌研究院座谈会时发表的***、视察山西就文物保护工作作出的***以及在广东潮州考察期间发表的关于文物保护的***精神,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山西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方案》《山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学习的实际成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
(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针对县委、县政府落实‘文物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不到位的问题。
县委坚决扛起文物保护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于2020年11月4日,牵头制定了《中共山阴县委办公室、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山阴县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山办字[2020]42号),成立了由县委书记王世杰和政府县长高瑞龙任双组长、其他县处级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书记、县长牵头抓,各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牵头制定出台了《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专项巡察山阴县历史文物保护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文物保护职责分工,确保压力在肩、责任落地。
2、针对“近三年,没有将文物保护日常管理维护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问题。
一是县委高度重视,为文物大库配套了相关设施,加强对文物的分类管理。目前,全县文物已全部实现规范性存放,进一步强化了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措施。二是下半年,县政府在财政预算调整时,将文物保护日常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中,全力保障文物保护工作持续推进。
3、针对“全县年度目标考核关于历史文物保护指标中,仅对县文旅局考核,对乡镇等管理责任单位未列入考核范围”的问题。
由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具体负责,进一步细化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将历史文物保护工作列入乡镇年度考核评价中,通过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双向发力,推动乡村两级文物保护工作落地见效。
4、针对“山阴县博物馆于2011年已建成主体展馆,至今闲置未启用”的问题。
县委、县政府组织实施山阴县长城博物馆装修改造项目。目前,山阴县博物馆装修改造项目初设已完成,即将进行工程招投标,预计从8月上旬开工。两年内完成博物馆内部装修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完善、布展和运营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5、针对文物保护机构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县委及时召开常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结合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成立了县文物保护与利用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县文物巡察和保护管理工作,由股级建制提格正科级建制,设主任1名,为正科级,副主任1名,为副科级,合理有效地配置与山阴文物大县相符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力量;推动加强县文物行政管理机构建设,强化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在县文化和旅游局加挂了县文物局牌子,推动文化、旅游与文物深度融合、共同发展。
(三)文物保护部门监管责任压得不实,存在安全隐患。
1、针对落实文物保护管理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在加强日常监管方面,县委及时召开会议,明确要求全县各乡镇及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压紧压实文物日常管护责任,确立文物保护监控地带,通过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国家级和省、市级文物的巡查力度。
二是安装配套设施。为文物大库安装了专用监控设备,采购了海康威视32路高清***头,进一步强化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措施;购买铝合金恒温柜,有效解决了一些价值较珍贵文物无包装保护设施、存储条件不达标,存在自然风化、氧化、被盗等安全问题。
三是经过进一步核实,广武汉墓群周边盗墓案件已于2017年由应县公安局破获,目前我县已雇用专职人员进行看护,确保文物安全。
四是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明确要求全县各乡镇要压紧压实文物保护属地责任,成立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在领导班子中明确一位班子成员具体分工负责文物保护工作,制定文物保护实施方案和文物抢险应急预案,确保文物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加强文物保护队伍建设。要求各乡镇增加文保员数量,强化文保员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巡查补助标准,购买必要的巡查设备,全面提升文保员的履职水平;加强督导检查。加大督查力度,对未建立文物管理工作台账、没有文物保护巡查记录的,责令立即整改;加强修缮治理。针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下喇叭乡千佛洞摩崖石刻风化脱落,无任何保护措施的问题,县委坚决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责成县文旅局及时向市文物局进行申报,积极争取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目前,正在做初步规划,待市文物局批复后,立即实施。
2、针对工程项目建设中考古勘察不到位的问题。
县委责成县直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所涉文物保护审批程序,按规定开展文物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在土地报批方面,严格落实《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文物局、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矿业权和建设用地报批涉及各类保护地核查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19〕25号)文件规定,将报批土地的位置、面积、坐标以建设用地是否与各类保护地重叠核查通知文旅、自然资源、住建、水利、环保、林草六部门,在征得六部门的意见后,履行土地报批相关程序。在工程建设方面,严格履行申报许可制度和报批程序,坚持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按照《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进行文物调查和勘探,重点区域范围内大型基本建设开工前的考古勘察必须列入文物保护审批事项内容。对项目建设中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地下文物,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做好现场保护,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文物安全。在行政审批方面,严格执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制度,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严格审批,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依法依规协调解决工作审批备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针对落实全省文物专项评估部署要求行动迟缓的问题。
在开发区建设中,地上文物已全部踏勘,地下文物在项目建设中,将逐年列出计划,分区实施勘探、评估。
二、需要进一步整改事项的措施和时限
(一)“近三年,没有将文物保护日常管理维护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问题正在推进的整改措施。
县委高度重视,责成县政府于今年上半年拨付文物保护经费50万元,为文物大库配套了相关设施,加强对文物的分类管理。目前,全县178件文物已全部实现规范性存放,进一步强化了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措施。针对文物保护日常管理维护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问题,下半年,县政府在财政预算调整时,将文物保护日常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中,全力保障文物保护工作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将于2021年12月前完成。
(二)“乡村两级落实文物保护措施不到位,全县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没有明确文物保护工作责任分工,无文物保护实施方案和文物抢险应急预案,无巡查经费,没有压实农村对文物保护属地直接责任,文物保护工作由文化站站长兼职承担。抽查发现,马营庄乡、合盛堡乡、张家庄乡3个乡镇未建立文物管理工作台账,无文物保护巡查记录。走访中发现,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下喇叭乡千佛洞的摩崖石刻风化脱落,无任何保护措施”的问题正在推进的整改措施。
县委坚决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责成县文旅局及时向市文物局进行申报,积极争取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目前,正在做初步规划,待市文物局批复后,立即实施。整改工作待市文物局批复后立即组织实施。
(三)“2020年5月11日,省文物局、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已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发区开展文物专项评估活动的通知》(晋文物发〔2020〕10号),但是截至11月底,山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文物专项评估工作未开展”的问题正在推进的整改措施。
在开发区建设中,地上文物已全部踏勘,地下文物在项目建设中,将逐年列出计划,分区实施勘探、评估。整改时限是2023年年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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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阴县委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