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2017年部分重点经济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2017年部分重点经济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菏泽市2017年部分重点经济工作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市经济总量膨胀、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提质增效,确定对2017年度部分重点经济工作进行考核,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县区、市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
二、考核内容
(一)基本指标:企业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四上”企业、金融机构存贷比和新增贷款规模 、新增常住人口。
(二)附加指标:电商发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项目、科技创新、新增股改企业、企业新增主营业务收入。
三、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
基本指标考核实行100分制。其中企业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30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20分、招商引资20分、“四上”企业10分、金融机构存贷比和新增贷款规模10分,以上指标按月考核;新增常住人口10分,年底一次性考核。附加指标总分不超过20分,如实际得分超过20分,按比例进行折算,年底一次性计入年终考核得分。
(一)企业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30分)。2016年各县区实现地方财政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照贡献数额大小进行排序,贡献数额最大的企业得位次对应的分值,每降一个位次扣减1分,最后一名得1分。各县区企业得分总和占全市总得分的比重即为2016年该县区的基数。2017年逐月按累计实现地方财政收入大小排出同样数量的企业,依据上述办法计算出本期各县区企业得分总和占全市总得分的比重,并按照该项数值与上年基数的差额进行排序,数值最大的县区得本期该项指标的权重分,每降一个名次递减5%,12月份得分即为年度最终考核分值。该项指标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提供。
(二)工业固定资产投资(20分)。2017年各县区工业固定资产累计完成投资额、该数额占全市比重的增减量和各县区技术改造累计完成投资额占本县区工业固定资产累计完成投资额比重的增减量,按4:3:3权重分配。2017年逐月统计各县区工业固定资产累计完成投资额,数值最大的县区得本期该分项指标的权重分,每降一个名次递减5%;2016年各县区工业固定资产累计完成投资额占全市的比重和各县区技术改造累计完成投资额占本县区工业固定资产累计完成投资额的比重作为基数,2017年逐月统计各县区上述数据,并按照与上年度基数的差额分别排序,数值最大的县区得本期该分项指标的权重分,每降一个名次递减5%。三个分项指标得分之和为本期该指标的得分,12月份得分为年度最终考核分值。该项指标由市发改委和市经信委会同市统计局提供。
(三)招商引资(20分)。该项指标列为专项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四)“四上企业”(10分)。2016年各县区“四上”企业个数占全市的比重作为基数。2017年逐月统计各县区“四上”企业个数占全市的比重,并按照与上年度基数的差额排序,数值最大的县区得本期该项指标的权重分,每降一个名次递减5%。12月份得分为年度最终考核分值。该项指标由市统计局提供。
(五)金融机构存贷比和新增贷款规模(10分)。2017年各县区金融机构存贷比及累计新增贷款规模占全市比重的增减量按5:5权重分配。2016年各县区金融机构存贷比及累计新增贷款规模占全市的比重作为基数。2017年逐月统计各县区金融机构存贷比及累计新增贷款规模占全市的比重,并按照与上年度基数的差额分别排序,数值最大的县区得本期该项指标的权重分,每降一个名次递减5%。两个分项指标得分之和为本期该指标的得分,12月份得分为年度最终考核分值。该项指标由市人行提供。
(六)新增常住人口(10分)。2017年各县区新增常住人口和常住人口占全市比重的增减量按5:5权重分配。2016年各县区常住人口数和常住人口数占全市的比重作为基数。2017年统计各县区累计常住人口数和该指标占全市的比重,并按照与上年度基数的差额排序,数值最大的县区得该分项指标的权重分,每降一个名次递减5%。两个分项指标得分之和为该指标得分。该项指标由市住建局会同市统计局、市公安局提供。
(七)附加指标
1.电商发展。县区当年每新增1个淘宝镇、淘宝村、“为村”分别加3分、1分、0.2分。数据由市商务局提供。
2.科技创新。2017年新增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国家级1个加3分,省级1个加1分。数据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提供。
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项目。县区当年新开工且实际完成投资过亿元的单体项目,每个加1分。数据由市财政局提供。
4.新增股改企业。县区当年每新增一个股改企业加0.5分。数据由市经信委提供。
5.企业新增主营业务收入。县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过10亿元且入库税金达到全市本行业平均水平的(下同)每个加0.5分,过20亿元的加1分,过30亿元的加1.5分,过40亿元的加2分,过50亿元的加2.5分。数据由市统计局提供。
四、考核要求
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制定相关指标的考核细则,严格按照要求、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并根据不同指标分别按月、年度考核计分,考核数据要同时加盖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的公章报送市发改委,结果由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本办法作为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一部分,结果纳入全市2017年度县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设置一定的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