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环保局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补充站房设施采购项目自行
一、采购单位:菏泽市环保局
二、采购内容:菏泽市环保局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补充站房设施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01804001Z102***********8
四、项目预算金额:7.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企业自行去检察院查询);
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中各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3、不接受联合投标。
5.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时限要求:2018年8月9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验收。
七、付款方式: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以设备实际补充情况为准)。
八、材料提交要求及提交时间、投标地址
投标材料应提供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应证明资料、投标价及服务承诺等,所有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报价均为一次性报价(须给出每个监测因子的单项报价)。所有材料均须装袋、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市环保局,不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提交的,我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25日18:00
投标地址:菏泽市人民路1388号菏泽市环保局规划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韦科长:7369122 侯科长:7369019
九、定标原则: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以总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十、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补充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套(个)数 | 具体要求 |
1 | 冷藏设备 | 2 | 120L的冷藏设备 |
2 | 办公桌椅 | 2 | |
3 | 防酸碱实验台、洗涤台、实验凳 | 2 | 防酸碱实验台(1.5m)、洗涤台、4个实验凳 |
4 | 透气百叶窗、通风换气窗 | 2 | 站房前端设置可开合的透气百叶窗(每个站点按照5平方米计算),站房侧面设置通风换气窗 |
5 | 空调 | 1 | 1个空调(徐寨,挂式空调); |
6 | 空调自动复位器 | 2 | 2个空调自动复位器,具有来电自动复位功能; |
7 | 地漏 | 2 | 地沟的地漏和站房排水系统相连; |
8 | 室内配电箱(重复接地、配防雷模块、380V三相五线50HZ) | 2 | 1.电压:380V三相五线50HZ;总容量按照站房全部用电设备实际用量的1.5 倍计算;供电稳定;电的引入符合国标; |
9 | 系统接地(地线、地线汇流排、端子等) | 2 | 1.接地阻值:按地线制作要求作好地线。接地电阻小于4Ω,仪器接地最好小于1Ω; |
10 | 防雷(含防雷保护器) | 2 | 1.水站和供电单元应设置防雷设施,设施具备三级电源防雷和通讯防雷功能,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