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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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鲁财社指[2020]10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资金预算指标,具体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包括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和经济困难老年人省级补助资金,项目代码和具体金额见***1。其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由各区按照中央和省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困难群众救助支出,收入列2021年“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1年“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科目;经济困难老年人省级补助资金,收入列2021年“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81002老年福利”科目。
二、本次下达的中央集中***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按照福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规定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方面。老年人福利项目用于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以及失智老年人手环配备等,支出列2021年“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公益金支出”科目,项目代码和具体金额见***2。
请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请按照《***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号)有关要求,细化完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1.中央集中***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xls
2.中央集中***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菏泽市财政局 菏泽市民政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