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一是政府采购行为日益规范化。出台了区政府采购办法,对采购单位的申请、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公开招投标、商品验收、货款结算、档案归集等事项作了统一和规范,使政府采购工作有章可循。同时监察、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直接参与招标监督,真正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是政府采购范围逐步扩大化。公布了政府采购目录,规定了目录内的商品必须通过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的范围由最初的电脑、空调、小汽车等逐步扩大到工程服务类项目的采购。
三是政府采购方法趋向多元化。在采购方式上采用了公开招标、询价采购、有限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并在投标方式上采用了最低价中标、打分制评标、综合评标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