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寓于细节
目前,全市文明交通“三让”活动持续深入,“我做文明行路人”主题宣传氛围日益浓厚。在此背景下,我市加大了处罚行人交通违法力度,这对纠正违法、顺畅秩序、弘扬文明、营造和谐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和谐有序是城市文明 的一种体现。客观而言,我市加大处罚行人交通违法力度,是着眼于细节的明智之举。有法不依,势必混乱;有规不循,势必无序;正可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青岛这个走向国际化的年轻城市,文明交通将直接体现整个城市的文明水准。弘扬文明,要体现现代社会所应有的规则意识、法治精神。《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明确规定:行人违反交通信号横过道路的、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和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处以10元罚款的处罚;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和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处以20元罚款的处罚。这便是执法依据,对行人交通违法实施处罚为促进文明交通、倡导文明行路创造了良好法制环境。
行文明之风,要善于借助载体以获“事半功倍”之效。建设文明城市是一个长期持续、内涵丰富的系统工程,其内容延伸至社会诸多领域和生活各个方面。在岛城营造浓厚的文明氛围,要精心选择角度、找准切入点。此次将处罚行人交通违法与倡导“我做文明行路人”活动联系起来,是一个巧妙设计。行人交通与每个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紧密联系,通过对细节的处理,让市民充分感知到哪些行为是文明的、哪些是不文明的、哪些是违法的、哪些是有悖于我们城市精神的等,可谓“细微之处见精神”。倡导文明行路、处罚交通违法,久而久之,借助于点滴细节,人们心中就会形成正确的文明观和道德观,伴之而来的是城市市民素质和文明水平的提升。
向世界展示城市的文明风貌,人人有责、人人当尽责。时下,青岛国际啤酒节、“好运北京———2006青岛国际帆船赛”等重大活动不断,迎奥运、知荣辱、讲文明、树新风等主题日益凸现,每个市民都肩负着向世界宣传青岛、展示文明风采的使命,每个人的言行都与岛城紧连在一起。广大市民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以实际行动去赢得世界对市民素质及精神风貌的检阅和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