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2022年市内三区燃气执法专题会议
为做好新修订的《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压实2022年燃气行业执法工作,增强燃气经营企业守法自律意识,结合“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相关要求,5月25日,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召开学习贯彻新《条例》暨2022年市内三区燃气执法专题会议,市内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市级审批的12家燃气经营企业分管负责同志参会。
会上,支队市政公用执法大队负责同志领学了修订后的《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相关内容,同时结合我市燃气行业执法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新《条例》进行了交流、解读。特别针对新增的“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切断装置”规定进行了详细讲解,对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强调要坚持学用结合,强化实践运用,推动燃气行业平稳有序运行,推动燃气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还通报了去年全市燃气行业执法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工作要求。一是燃气企业要真抓真管。燃气关系城市安全运行,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燃气经营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抓牢抓实经营、充装、配送、安检等“全链条”管理工作。按要求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对用户燃气设施定期安检,发现问题尤其是重大隐患问题要会同用户整改到位,杜绝安检流于形式甚至弄虚作假。对于地下室、半地下室、高层建筑和其他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坚决不得供气,坚决做到依法依规经营。二是执法部门要实干实为。各区执法部门要结合全市市政公用专项执法攻坚行动等部署,科学制定辖区落实方案,全面深入辖区内燃气行业执法检查工作。要实干实为,严查严办,要有所作为,不能不作为。对燃气违法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和执法震慑力。要综合施策,持续发力,以强有力的执法手段助力燃气行业管理与行业运行更加有序。